挪威退税政策

增值税在挪威被称为MVA

退税政策:
1、发票上申请退税的企业注册地址的抬头为非挪威(非欧盟)国家境内
2、采购的货物或服务必须用于商业目的
3、在申请人国家,能够被证明为当前有效的纳税主体;
4、同一家公司每年单次税金申退金额需最少累积400欧元及以上,如果退税申报周期不足3个月(如在11月提交申请),则最小起退金额50欧元
5、申请必须在缴纳税款的自然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提交(即次年的6月30日前);当期有效可退发票的日期可回溯至上一自然年度的1月1日;同一家公司只能每3个月申报一次退税;
6、退税周期通常是6个月到12个月,如果在剩余时间不足3个月的年末,也可以申请退税。

对于不能退税的项目,挪威当局有相关内容:
-娱乐性消费
-食物和饮料
-营运性车辆的购买、租赁或出口,以及燃油、维修、养护和其他相关花费
-超出挪威增值税范围所使用的物品或服务
-进口且被用于挪威增值税范围以外的活动中的物品
-雇员的福利性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