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岛退税政策

 

增值税在冰岛被称为VSK

退税政策:
1、发票上申请退税的企业注册地址的抬头为非冰岛国家境内
2、采购的货物或服务必须用于商业目的
3、在申请人国家,能够被证明为当前有效的纳税主体;
4、同一家公司每年单次税金申退金额需最少累积60800冰岛克朗及以上,如果退税申报周期不足2个月(如在11月提交申请),则最小起退金额11800冰岛克朗
5、申请必须在缴纳税款的自然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提交(即次年的6月30日前);当期有效可退发票的日期可回溯至上一自然年度的1月1日;同一家公司只能每3个月申报一次退税;
6、退税周期通常是6个月到12个月,如果在剩余时间不足2个月的年末,也可以申请退税。

对于不能退税的项目,冰岛当局有相关内容:
-车辆费用,包括租用和燃油费
-食物酒水费,包括餐厅费用
-礼物和娱乐费用
-员工居所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