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肛肠医院

标的物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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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拍卖项目情况调查表

拍品名称 重庆市永川区内环南路777号一区19幢附1-14号等11处房产
权利来源 司法裁定
拍品现状 用途类型 土地用途:城镇混合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
权利限制情况 有抵押
拍品介绍

1、标的物如有其他瑕疵,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风险。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竞买须知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自愿以其独立判断决定竞买本标的物。

2、税费负担情况: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3、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物管、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

5、咨询、预约看样请联系重庆联交所:023-63612368。

 

标的物位置
重庆 重庆市 永川区
重庆市永川区内环南路777号一区19幢附1-14号等11处房产

地图标注仅供参考,具体位置以标的物实际为准

变卖公告

竞买人: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等相关规定,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就网络司法拍(变)卖工作(以下简称“网拍工作”)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最高人民法院确定淘宝网、京东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公拍网、中国变卖行业协会网、工商银行融e购、北京产权交易所为网络司法拍(变)卖平台,竞买人可登录相关网站按资产类型、地域、处置法院等关键词进行快速检索、浏览和选取,凡具备变卖公告所列举竞买人资格的主体,均可报名竞买。

二、本院的网拍工作委托网络司法变卖线下服务辅助机构(以下称“网拍服务机构”)具体承办,网拍服务机构费用在拍(变)卖价款中按标准予以支付,网拍服务机构不得向各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本院、网拍服务机构、市高法院监督机构联系人、咨询电话均在拍(变)卖公告中予以告知。

三、网拍服务机构是唯一接受本院办理网拍工作的机构,主要负责办理以下事项:1.提供24 小时免费问询服务;2.宣传与推广拍(变)卖处置物,引领查看;3.协助办理过户,代缴税费,融资咨询或服务。

四、市场中出现的接受竞买人委托参与网络司法拍(变)卖的中介服务机构,其对外宣传内容涵盖资产调查、融资、协助竞拍等服务内容,上述机构均非接受本院委托办理网拍工作,请各竞买人准确了解服务内容,检查核实工商登记的经营范围和资质,避免自身利益受损。

五、请竞买人仔细阅读拍(变)卖公告、评估报告,准确了解掌握标的物基本情况、权利属性、瑕疵说明、优先购买权人情况(股东优先购买权、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共有人优先购买权等)、租赁情况、标的物交付、竞买风险提示、瑕疵披露等。如有疑问,可询问网拍服务机构或者案件承办法官。

六、竞买成功后,本院将在规定的时限内制作并送达拍(变)卖成交裁定书,除变卖公告中已披露不能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外,拍(变)卖成交裁定书将裁定解除标的物所有的司法强制措施,注销原有产权证号、抵押权、质押权等,竞买人可持拍(变)卖成交裁定书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按规定完成权属变更登记。

特此告知!

重庆市永川区内环南路777号一区19幢附1-14号等11处房产

 

(分零变卖)网络变卖公告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规定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整体变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淘宝网(https://sf.taobao.com)进行变卖。变卖期自2022年4月19日10:00时起,自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24小时竞价程序,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物(以下简称标的物):

序号 产权证号 房屋坐落 现状 土地用途 土地使用权类型 建筑面积   (㎡) 评估价(万元) 起拍价(万元) 保证金(万元) 增价幅度(元)
1 永川区房地证2009字第H67484号 重庆市永川区内环南路777号一区19幢附1-14号 现有人使用(永川福成肛肠医院),标的物内部结构有改动并与案外相邻房屋打通使用,若涉及标的物内部结构恢复及确认面积分割请买受人自行寻找相关机构处理,恢复结构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隔断费、测绘费、材料费和人工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次标的物变卖不含室内家具、家电等可移动物品。  物业情况:据物业介绍,截止11月欠缴物业费68311.11元、电费13186元。仅供参考,详情请咨询物业。 物管费、水、电、气费等欠费在交付时以相关部门所确认的具体金额为准,由买受人承担。 城镇混合住宅用地 出让 200.2 1274.88 713.9328 71.39 10000
永川区房地证2009字第H67530号 重庆市永川区内环南路777号一区19幢附3-10号 城镇混合住宅用地 出让 167.53
永川区房地证2009字第H67494号 重庆市永川区内环南路777号一区19幢附3-11号 城镇混合住宅用地 出让 198.27
永川区房地证2009字第H67505号 重庆市永川区内环南路777号一区19幢附3-12号 城镇混合住宅用地 出让 192.37
永川区房地证2009字第H67520号 重庆市永川区内环南路777号一区19幢附3-13号 城镇混合住宅用地 出让 204.17
永川区房地证2009字第H67501号 重庆市永川区内环南路777号一区19幢附3-14号 城镇混合住宅用地 出让 247.83
永川区房地证2009字第H67527号 重庆市永川区内环南路777号一区19幢附3-15号 城镇混合住宅用地 出让 168.22
永川区房地证2009字第H67515号 重庆市永川区内环南路777号一区19幢附3-17号 城镇混合住宅用地 出让 232.42
永川区房地证2009字第H67506号 重庆市永川区内环南路777号一区19幢附3-18号 城镇混合住宅用地 出让 92.01
永川区房地证2009字第H67512号 重庆市永川区内环南路777号一区19幢附3-33号 城镇混合住宅用地 出让 127.69
永川区房地证2009字第H67509号 重庆市永川区内环南路777号一区19幢附3-34号 城镇混合住宅用地 出让 242.26

二、本院已委托重庆联交所在变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查看标的物及报名等工作。咨询、展示标的物时间与方式:标的物查看时间由重庆联交所确定。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

竞买人应在竞价结束前完成报名,方可参与竞买。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四、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即起拍价),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说明:

1、标的物如有其他瑕疵,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风险。

2、标的物变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标的物交付。

3、本次变卖标的物不向买受人收取佣金及服务费,司法变卖辅助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4、标的物面积最终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变卖成交价不作调整。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5、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物管、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竞买须知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对变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自愿以其独立判断决定竞买本标的物。

7、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竞买人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时,不得多人联合竞买,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确认。

8、竞买人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确认。

9、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确认。

10、出现法定事由时,本院有权依法决定暂缓、中止、撤回司法变卖。

五、特别提醒:

1、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淘宝网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2、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变卖成交后淘宝网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应当在变卖成交后10日内将变卖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光大银行重庆分行营业部;账号:39410180808898686026724)

3、买受人在变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变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变卖成交款的,法院重新变卖。保证金不予退还;缴纳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债务及变卖财产相关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差价、变卖产生的费用的,买受人予以补交,拒绝补交,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4、因报名、支付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如因办理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变卖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5、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联系电话:023-63612368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023-63760069

市高院监督电话:023-67673543  67673497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3月30日

变卖须知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规定对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整体变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淘宝网(https://sf.taobao.com/)进行变卖。变卖期自2022年4月19日10:00时起,自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24小时竞价程序。为规范司法变卖行为,维护变卖秩序,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司法变卖工作的规定》及《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司法变卖工作的补充规定(一)》等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竞买须知》,望大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变卖人按照变卖物的现状进行变卖,在此声明:“对变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不作保证,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取得竞买资格即表明该竞买人完全了解即认可该标的的相关情况(包括其瑕疵),变卖人对买受人已知和未知的瑕疵不承担担保责任。

第二条 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必须仔细阅读并严格遵守本《竞买须知》。并对自己按照本须知参与变卖活动的行为负责。

第三条 竞买资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执行。竞买人应在竞价结束前(延时除外)签订竞买协议并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后方可参与竞买。

第四条 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即起拍价),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第五条 竞买人应亲自参与竞买,如因故不能参与,应委托代理人代为竞买,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本法院确认,代理人方能参与竞买。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本院确认。

第六条 竞买人与竞买人之间、竞买人与变卖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

第七条 本场变卖采用在互联网上进行电子竞价方式,即:竞买人在规定的时间里,通过竞价交易系统输入报价,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进行连续竞价,由系统自动确定出最高报价的方式。在规定时间里,报价可多次输入,首次报价不得低于系统显示的起拍价,其后每次报价须高于系统显示的即时最高报价(优先购买权人可按即时最高报价应价)。变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出价,自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24小时竞价程序。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竞价系统的时间为准。

竞买人一经应价,不能撤回,当后有更高的价格出现时,报价自然失效。互联网竞价交易系统显示“竞价会已结束”时出现的最高报价即为本次变卖标的的最终变卖成交价,其最高报价者则成为买受人。

第九条 关于互联网竞价风险提示

(一)互联网竞价操作及免责提示

1、互联网竞价系统操作提示

(1)通过淘宝网指定终端参与竞价活动的竞买人应提前熟悉竞价环境;通过自备终端参与竞价活动的竞买人应尽量采用高带宽、高性能、安全的网络环境;竞买人应注意账号安全,离开终端时应通过点击“退出系统”及时安全退出。自备终端设备建议使用Windows XP及以上版本操作系统,配备512M以上内存,1M以上有线宽带网络(建议使用电信宽带),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应用软件,特别是迅雷、BT等下载软件。

(2)互联网竞价中,竞买人在同一时间,在同一台终端只能使用一个账户参与一场竞价会。

(3)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的时延等不可抗因素,竞买人应尽量在竞价期内充分出价。

2、互联网竞价免责提示

在互联网竞价过程中若因竞买人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法院和重庆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1)竞买人应对本人互联网竞价账户安全负责,在本人以该账户正式登录进入本场互联网竞价会之后,在竞价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竞买人本人行为的;竞买人应对自己的账户信息保密,每个注册账户仅供一名竞买人使用,因竞买人原因导致其注册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的;

(2)在互联网竞价过程中,竞价时间应以竞价页面上显示的服务器时间为准,由于与竞价系统时间不符而导致竞买人未及时参与竞价的;

(3)由于竞买人在登录正式互联网竞价会之前,未通过模拟竞价系统熟悉互联网竞价操作,导致不能正确操作软件报价的。在正式竞价会过程中因各种原因误操作,导致报价错误、报价不能发送及系统无响应的;

(4)由于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

(5)由于竞买人在同一个终端通过多个竞价账户进行竞价而造成系统响应变慢、死机、报价错误等情况的。

(二)、互联网竞价会过程中暂停或暂缓提示

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软硬件(技术)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淘宝网网络及竞价系统服务器异常(包括但不限于竞价中断、竞价界面无法显示等情况),本法院可临时决定本场电子竞价会暂停或择日重新竞价, 并向全体竞买人作出解释说明。

第十条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变卖成交后淘宝网将生成相应的《网络变卖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买受人的姓名及竞价账号。买受人应当在变卖成交后10日内将价款全额划到法院账户(开户单位: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光大银行重庆分行营业部;账号:39410180808898686026724)

。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将于1日内自动退还原缴款账户。

第十一条 买受人在规定时间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才向买受人出具相关法律文书确定其权属,买受人凭相关法律文书到相关部门自行办理过户手续。若不及时办理,买受人自行承担其相应风险。

第十二条 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在变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变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变卖成交款的,执行法官应当裁定重新变卖。

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从原买受人交纳的变卖价款中扣留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变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第十三条 特别说明:

1、标的物如有其他瑕疵,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风险。

2、标的物变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标的物交付。

3、本次变卖标的物不向买受人收取佣金及服务费,司法变卖辅助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4、标的物面积最终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变卖成交价不作调整。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5、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物管、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竞买须知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对变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自愿以其独立判断决定竞买本标的物。

7、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竞买人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时,不得多人联合竞买,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确认。

8、竞买人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确认。

9、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确认。

10、出现法定事由时,本院有权依法决定暂缓、中止、撤回司法变卖。

第十四条  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十五条  变卖中如有不妥,可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咨询。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