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资产处置方式

不良资产处置方式

一、核销

即呆账核销,是指银行经过内部审核确认后,将无法收回或者长期难以收回的贷款或投资从账面上冲销,其造成的损失用呆账准备金抵补。呆账核销制度是银行降低不良资产规模、不良资产率较为有效的方式。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暂时不能采用该办法处置资产。

二、债务追偿

债务追偿是债权人依法享有的向债务人追索债务的权利,根据《不良金融资产处置尽职指引》的规定,债务追偿的方式有直接催收、诉讼(仲裁)追偿、委托第三方追偿、破产清偿等。

三、债务重组

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决作出让步的事项,即在借款金额、还款期限、还款方式、担保措施等方面重新调整、重新安排,主要包括以物抵债、修改债务条款、资产置换等方式。

四、资产转让

是指将持有的不良资产转让给第三方进行处置,对于银行而言,资产转让是快速降低不良贷款率的最有效方法,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而言,也是快速处置、及时回收现金的最有效方法。资产转让的方式可采用拍卖、招标、竞价和协议转让等方式。

五、资产收益权转让

是指资产所有人将资产的收益转让出去,受让方获得资产收益,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是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的一种,虽然在《不良金融资产处置尽职指引》、《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中没有提及,但在实务中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是银行将不良资产出表的一种主要方式。

六、债转股

是指将银行或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将对债务人持有的债权转为对债务人持有股权、并对股权进行经营管理的行为。依据债转股行为是以市场为主导还是以政府为主导,可将债转股项目分为政策性债转股和商业性债转股两大类型。

七、资产证券化

是指银行或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将缺乏流动性、但具有可预期收入的不良资产,通过结构化设计进行信用增级,在此基础上发行和出售资产支持证券的过程。不良资产证券化是一种最复杂的处置方式。